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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2017】6号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9-04 00:00:00 浏览次数: 22

 

枣文明2017】6号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

通知

  为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群体优势,促进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经研究,在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乡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价值导向,拓展创建内涵,创新管理手段,注重示范引领,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全县城乡文明程度的提升,为我县乘势而上、创新图强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创建内容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工作纪律严明,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情况,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人际关系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建立公开办事制度,保障成员合法权益。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思想教育扎实有效。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运用善行功德榜(光荣榜)、道德讲堂、公益广告等思想道德教育平台和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有不文明行为劝导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巡访劝导活动,成员行为修养良好,言语文明、举止得体。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

4、单位文化氛围深厚。坚持开展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和考核奖励措施,学习风气良好。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设施完备,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5、机关环境整洁优美。机关布局合理,净化、绿化、美化到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生态环境质量高;院内道路平整,排水通畅,卫生防疫达到规定标准;无乱放杂物、乱停车辆、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

6、工作实绩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成员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群众满意度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优质高效,业务工作优良。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管理科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县同行业前列,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无拖欠工资行为。

  7、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建设”活动。健全完善员工文明守则和行为规范,扎实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普及文明礼仪常识和文明单位创建知识,积极培育谦恭有礼、勤俭节约之风,不断提高员工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单位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

  8、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由单位班子领导、中层干部、各类先进典型代表、党员干部职工等组成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认真制定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办法和年度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大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动员并常态化开展扶危济困、敬老助残、环境保护、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干部群众在实践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推行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严格按照在职在岗党员95%以上注册,在职在岗职工80%以上注册,积极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记录。

9、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城乡文明”活动。立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充分发挥共建双方优势,创新共建载体,丰富共建内容,注重共建实效,做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帮助结对村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三、否决条件

1、领导班子成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已受到党纪处分。

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5、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6、有非法经营活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7、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过程中不能积极履行创建职责,导致测评结果受到明显影响的。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站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把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完善创新机制。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以文明创建促进业务工作发展。要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涵,切实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3、强化监督考核。年终,县文明办和相关部门将联合组成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小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文明单位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考评、认定,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2017]8号)兑现奖惩。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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