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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办〔2019〕12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枣强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8-28 09:42:40 浏览次数: 33

 

枣文明办〔201912
 
 
关于开展2019年度枣强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文明办决定开展2019年度枣强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培树文明乡风为目标,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评选范围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爱国星、教育星、科技星、法纪星、和谐星、婚育星、新风星、卫生星、勤俭星、公德星。
创建标准为:
1.“爱国星”。爱党、爱国,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思想表现好、品行正,认真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坚持真理。身体力行乡、村级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章,积极参加乡村各种会议和公益活动。
2.“教育星”。重视教育,提高素质。重视智力投入和文化学习,积极参加社会科教活动、农村文化建设和各项体育活动。家庭40岁以下成人无文盲,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无辍学、失学现象。带头开展健康的家庭文娱活动,争做农村文化建设的表率。
3.“科技星”。科学生产,勤劳致富。家庭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乡村组织的科普培训,订一份科普报刊,并能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科技,致富有主导项目,并占家庭总收入的5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收入的30%以上。自觉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头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并取得实效,不弃置或荒芜耕地。
4.“法纪星”。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各种普法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参与黄、赌、毒;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无乱占、抢占、超占宅基地和耕地现象。家庭成员三年内无刑事处分,一年内无治安处罚。守法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偷税漏税,不越级上访,依法办事,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和谐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正确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和邻里之间关系。孝敬父母,尊老爱幼,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建立起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和邻里关系。
6.“婚育星”。适时婚育,领悟政策。按照国家婚育政策积极婚育,认真贯彻国家婚姻法、计生法、不近亲结婚,不包办、买卖婚姻,不转亲换亲或者干涉他人婚姻。
7.“新风星”。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搞巫医、算命、求神拜佛活动,不制作迷信品,不建封建迷信庙宇,不给搞迷信活动的人捐钱捐物提供活动场所。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坚持婚事新办、丧事从简,反对大操大办。
8.“卫生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净化、亮化、美化庭院,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环境活动。做到家庭清洁卫生,个人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家庭成员都有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家庭做到人有厕、禽畜有厩,柴草、物件堆放有序,房前屋后沟无臭水、地无腐枝、路无杂草,人人爱护公共卫生。
9.“勤俭星”。艰苦奋斗,勤俭持家。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不等不靠、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好思想、好作风,诚实经营,增加收入。家庭消费以新农村建设为主导,统筹规划,计划开支,合理安排。不挥霍浪费好吃懒做、游手好闲。
10.“公德星”。助人为乐,造福乡村。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倡导新型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家庭成员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发挥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拥军优属,扶危济困,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自觉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作斗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创评办法
各推荐单位要对所报送家庭进行全面了解、考核,重点审查其在计划生育、综治等方面的表现。县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选审核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授予级“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称号并给予授星挂牌。
五、材料报送
1.各乡镇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好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信息汇总表,表内事迹填写在200字左右,不以第一人称写,不要求面面俱到,重点突出家庭主要成员在传承中华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除表格外,另需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每个乡镇各推荐100户—150户。并在其中着重推荐典型事迹特别突出的家庭作为市级十星级文明户重点考核对象,每个乡镇推荐20户。2018年被评为市级十星级文明户的家庭不再参加这次评选推荐。
2.每户家庭提供家庭生活照3张,不小于2M,无水印。(如有视频材料也可提供)
3.各乡镇要严格把关,在推荐上报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并接受群众评议,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所推荐、评选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4.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参加市级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县文明办。所有材料电子版(含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zqwmb9@163.com)。
5、于2019年927日前,将推荐参加县级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县文明办。所有材料电子版(含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zqwmb9@163.com)。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要工作举措,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研究制定本地“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激励措施,指导开展创建活动。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各地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党委、政府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附件1.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
2.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信息汇总表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

户主姓名
 
配偶姓名
 
年龄
 
民族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简介(200字)
 
 
 
 
 
 
 
 
 
 
 
 
 
 
 
 
 
 
 
 
乡(镇)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文明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度十星级文明户信息汇总表
       乡(镇)

序号
乡镇
村名
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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