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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办〔2020〕2号 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做好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23 15:09:41 浏览次数: 21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培育文明新风,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在传统节日期间,用安全、洁净、文明、和谐的祭祀活动表达对先人的哀思,提高群众综合素养。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媒介,通过播放公益广告、LED屏幕标语、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氛围。重点宣传因焚烧冥纸、乱扔废物等祭祀陋习对生态环境污染、酿成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惨痛实例,积极倡导全县城乡居民用“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微信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等安全、绿色、环保、节俭的方式,追忆先人,寄托哀思,改变祭祀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动更多身边群众共同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气、新习惯、新传统。

  二、协调联动、切实做好文明祭祀工作。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城管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林业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文明安全过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要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契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要做好本辖区祭祀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巡查和劝阻工作,并将文明祭祀纳入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祭祀。要广泛发挥各镇、街和村、社区基层阵地作用,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劝导广大居民文明祭祀,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牌、广播喇叭全方位宣传厚养薄祭、文明祭祀的理念。

三、党员干部带头,引领移风易俗风尚。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机关党员干部要在倡导文明祭扫、创建文明县城中带好头、作表率。带头开展文明祭扫,自觉采用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不参与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并主动劝导县外亲友在疫情解除前暂缓回乡参加祭祀,严格控制参加现场祭扫人员规模,自觉佩戴好口罩。

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重要传统节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要把“文明祭祀”活动与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要善于总结经验,突出创新特点,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做好经验典型总结。

    

枣强县文明办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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