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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2021﹞3号 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新时代好少年” 学习宣传推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14 15:12:00 浏览次数: 39

 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根据县文明委2021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现就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推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示范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推荐范围

在我县居住、学习、生活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年龄限定6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二年级,均可被推荐。县组委会成员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掌握的本系统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已推选发布成为全国、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条件

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孝老敬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广大未成年人可亲可敬可学的青少年先进典型。

四、组织推荐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41日—47日)

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成立“新时代好少年”推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印发通知,在县融媒体、枣强文明网上发布公告。县教育局宣传发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推选活动。

(二)基层推荐阶段(202148日—415日)

通过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产生校级“新时代好少年”。

(三)县级推荐阶段(416日—430日)

县教育局在校级“新时代好少年”的基础上,严格把关,从校级“新时代好少年”中择优遴选,推荐县级“新时代好少年”。

1.表彰名额。全县共50

2.推荐把关对推荐的人选,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将会同教育部门到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家庭、社区(村居)进行考察,认真核实基本信息,确保符合推选条件。

3.材料要求。推荐候选人需填写《2021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同时提供一份15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近三个月内1寸免冠彩照1张、近一年内生活照3张,3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视频短片内容要注意聚焦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在对事迹材料有完整表现的同时,聚焦一个主题或一个方面对人物深度挖掘和塑造,突出时代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广大青少年的号召和要求,要保证视频质量)。教育局将《2021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与其他材料于2021430日前报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13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zqwmb9@163.com,电话:8989225

(四)审定发布阶段(5月中旬)

根据教育局报送的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情况,县组委会召开综合审议会议,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拟发布人选名单),进行公示。适时举办“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并择优推荐市级“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推选活动是中央5部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被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条目并赋予分值权重。各有关单位要把“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推选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安排,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统筹推进。县文明办将积极协调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挖掘好少年先进事迹,真正把好的典型推荐上来、宣传出去。教育局要建立活动机制,推动“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二)抓好事迹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全国、省、市和县级以及校级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要采取举办主题报告会、专场文艺演出等形式,宣讲好少年故事,扩大活动影响,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新媒体,要做好征集、发布、学习等各环节的宣传工作,增强活动吸引力感染力。要设计推出不同类型的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校园网、校园文化墙等阵地和社区宣传栏、户外大屏、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宣传展示。

    (三)强化学习实践。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开展给“新时代好少年”点赞留言,组织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要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红色旅游、“我们的节日”、国情调研等主题教育活动,参与科创比赛、小课题研究、兴趣小组等学习研究和文化体育活动,在具体生动的实践中向先进典型学习、向身边榜样看齐。

(四)注重管理服务。县教育局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系统)管理责任,做好“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后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行为引导及关爱帮扶等工作。建立相应的激励政策,在评优评先、入学入团时对“新时代好少年”给予适当倾斜。建立推荐单位、所在学校和相关责任管理部门与“新时代好少年”的常态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新时代好少年”相关变化和参加重要活动情况。对擅自以所获荣誉的名义进行形象代言、组织团体或自我宣传的,对发表不当言论、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对有违道德操守和公序良俗行为的,对利用所获荣誉进行不当炒作或不当牟利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警示整改。对发现存在先进事迹造假、严重失信失德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按程序撤销其荣誉。

附件:2021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42

 

附件

2021年度枣强县“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1寸)

学校

 

班级

 

民族

 

联系方式

 

 

 

 

 

事迹简介

300字以内,主要事迹另附纸)

 

学校和县教育局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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