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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办〔2022〕7号 关于开展“争做文明公民 我为枣强添彩----志愿服务我先行”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12 09:29:05 浏览次数: 20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助力省级文明城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争做文明 我为枣强添彩——志愿服务我先行”活动,从8月开始,每月9日“争做文明 我为枣强添彩——志愿服务我先行”活动集中行动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8月9日上午(8:00-11:30)为第一次活动时间,此后为每月9日上午8:00-11:30)。

二、参与范围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中省直驻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中小学校,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党政军民学商各个界别及社会各界慈善爱心人士。

三、活动内容

活动按照小集中、大分散、有序有效、文明安全的原则,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着志愿服装、配“志”字标,入社区、上街道、聚广场,营造“志愿红”无处不在、文明之风沐浴全城的浓厚氛围,形成以县城为核心、全县各界共同参与、线下线上呼应联动的集中行动总体格局。主要活动内容有:

(一)在包建小区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

1)深入开展小区净化动。各单位志愿服务队根据包建小区实际,对地面垃圾、墙体污垢、楼道小广告及消防通道堆积杂物、绿化带杂草、车辆无序停放、僵尸车辆等居住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破旧过时的公益广告和公益设施进行更新提升,营造焕然一新的优良环境和文明秩序。

2)广泛开展创城宣传活动宣讲和发放《枣强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应知应会》《枣强县文明市民手册》,指导居民积极参与问卷调查,使省级文明城创建知识进楼入户入民心。扎实推动文明习惯养成,重点针对不文明养犬、垃圾不分类、随意高空抛物、酒驾害人害己等社会陋习,引导居民增强社会观念和责任意识,齐心协力共建和谐文明家园。

3)组织召开居民“吐槽大会”包建单位要会同小区社区、乡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社群众通过召开“吐槽大会”的方式倾听社区居民代表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了解、帮助解决小区居民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在责任路段开展街道净化志愿服务活动

各单位志愿服务队要按照1名领导带队,每50米安排1名单位志愿者的标准,到分包街道责任路段开展捡拾烟头清理墙体、灯杆等处的小广告扫除垃圾清洗交通护栏和公交站牌等街道净化志愿服务。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带头参加上街捡拾烟头、擦洗公交站牌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广大志愿者人人参与、人人为创建干净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三)在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服务

各单位志愿服务队安排1-2名志愿者,在责任路段内的公交站台,劝阻候车乘客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分类垃圾箱、座椅)、争吵谩骂等不文明现象。劝阻站点附近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车辆违章停放现象。清理站台小广告,劝阻盯人拉客、散发张贴小广告、乱张贴涂写、乱设广告牌、乱设铭牌现象。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维持站点交通秩序,扶助老幼病残孕乘客安全上下车。倡导市民文明出行、礼让乘车,培育和践行崇德明礼、和谐友善的社会新风尚。

(四)在车站、广场开展爱心志愿服务

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按照要求,组织志愿者到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捡拾烟头、清除小广告群众和来往旅客提供各种温馨服务。

(五)在窗口单位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

市民中心、车站、大型商超、银行、通讯等省级文明城创建窗口实地测评点位组织志愿者,开展窗口创建提升集中行动,对照文明城窗口创建评测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同时,窗口单位员工在室内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和门前街道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志愿实践活动,发挥文明创建“窗口”和文明传播“阵地”作用。

(六)网络空间志愿服务

社会各界志愿者运用抖音、视频号、微信号等官方或者个人新媒体,开展创城宣传志愿服务集中行动,对活动现场和创建过程中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感人瞬间,通过随手拍将短视频上传、网络直播,广泛传播正能量,扩大集中行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实施方案。为保障“争做文明公民 我为枣强添彩——志愿服务我先行”集中行动日活动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导本单位本系统集中行动的开展。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细化每月的集中行动方案,确保落地见效。

(二)领导干部带头,坚持以上率下。集中行动日当天,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级领导以普通党员志愿者身份进小区、上街道、入民户参加并指导所在单位党支部的志愿服务活动。直各单位一把手及级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与,以上率下。努力在全营造人人参与、争先恐后的志愿服务良好局面,有效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使志愿服务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广泛宣传报道,浓厚宣传氛围。融媒体中心要对集中行动日活动密切关注,加强宣传报道和推介各单位机关微信公众号等要积极推送活动情况,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浓厚活动氛围,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四)严格督导检查,提升活动实效。单位要注重活动实效,保证活动时间,保证活动人数,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创建办将联合政府督查室、县委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对集中行动进行实地督查,对于活动开展走过场、走形式的通报批评。

(五)好活动总结,及时报送资料。各单位每月的集中行动资料(包括领导机构、计划安排和活动小结、相关图片)务于活动结束后48小时内发送邮箱:zqxxsdccb@163.com,并注意保存资料备查。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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