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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文明〔2023〕3号关于《枣强县2023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6 16:14:52 浏览次数: 12

 各乡镇,经开区,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文明委同意,现将《枣强县2023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枣强县2023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夯基固本、立德树人,推动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文明委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工作导向,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健全体制机制。继续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的制度作用,召开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第四次会议,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联络服务工作。开展1-2次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考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各乡镇

2.打造特色工作品牌。结合工作实际,立足自身职能,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宣传成功做法,继续擦亮“桑榆生辉”“‘语’近人”进校园等工作品牌。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对部门品牌做法、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团委、妇联、关工委、残联、科协、融媒体,各乡镇

(二)常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完善文明校园创建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对标《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常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选省、市、级文明校园,文明校园创建100%覆盖、100%达标。加强细胞化创建,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选树活动,夯实文明校园创建根基。开展“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活动,引导广大学生专于学业,立志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加强各级文明校园常态化督促检查,强化“创建省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常态化督促指导和跟踪培养,提升创建实效,力争“先进学校”入选省级文明校园。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及校园LED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阵地,宣传文明校园创建成效,展现文明校园风采。

责任单位:文明办、教育局、融媒体,各乡镇

(三)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利用“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班会课、思政课、团队课、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学校、引进课堂,引导广大学生结合自身的生活化场景和实际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团支部要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依托“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机制,通过举办主题团日活动、座谈交流、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实现组织化学习全覆盖。少先队员要以聆听领袖故事、寻访伟大成就、畅想美好未来、争做时代新人等活动为主,广泛开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主题教育。发挥“两红两优”、少先队“三优秀”等青少年榜样的示范作用,组织各类青少年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分众化、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最广泛地直达青少年。“五老”宣讲团、报告团、特邀党建组织员等要深入校园、社区、网络,聚焦党的二十大的核心要义,采用青少年易懂易学的语言和生动活泼的方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组织开展好“老少共话二十大”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共话中见证伟大变革,感悟辉煌成就,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指引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关工委各乡镇

2.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推进“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和“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完善县校两级推选宣传机制,选树更多体现时代精神的少年儿童榜样。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工委、团委、妇联、科协、融媒体,各乡镇

3.大力开展“强国复兴有我”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准确把握青少年的特点和习惯,贴近青少年需求,将“四史”特别是党史作 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活动中,引导青少年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开展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文艺展演等主题活动,组织经典诵读、书法、戏曲、传统体育、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平‘语’进校园”活动,推动校园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开设未成年人专场、组织研学活动,以青少年听得进、记得住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旅局、融媒体,各乡镇

4.深入开展“信仰照亮青春 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开展“课前3分钟·每日一习话”活动,在少年儿童心中播下“信仰的种子”;开展“微言大义话信仰”活动,让青少年沐浴“信仰的光芒”;开展“与信仰对话·携美德同行”活动,让青少年在家风家训传承中夯实“信仰的根基”,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爱党报国情怀,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委党校、团委、

工委、文旅局、教育局、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关工委、融媒体,各乡镇

5.创新开展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道德实践活动要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注意寓教于乐,满足兴趣爱好,使未成年人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持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 文明齐步走”“文明小记者 童眼看世界”等特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言行的好习惯。面向全中小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主题实践活动,征集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故事,编印好家风故事集,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学校道德讲堂。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广旅局、

委、妇联、关工委各乡镇

(四)进一步扩展未成年人活动阵地

1.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措施,协调教育、司法、文化、团委、民政等部门,统筹研学实践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等全未成年人活动阵地资源,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联盟,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发挥社会大课堂育人作用,实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联、队伍共育、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旅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科协、融媒体,各乡镇

2.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预防体系,发挥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枢纽作用,整合教育、卫生、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活动阵地,构建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组建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开展心理辅导讲座,指导县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学校心理辅导室、社区心理辅导站建设,选优配强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运用网络、电话、面询、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咨询,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爱国教育,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 家人、爱国爱民的意识,培育积极心理品质。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心理关怀工作。

责任单位: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卫健局,各乡镇

3.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进一步健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使用等制度,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打造特色项目,做到一校一品,推出少年宫建设品牌。充实乡村学校少年宫义务辅导员志愿服务队伍,定期深入乡村少年宫开展志愿辅导,全面提升少年宫活动质量。推动县城校外活动场所向乡村学校少年宫辐射延伸,进一步满足农村未成年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望,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各乡镇

(五)全面净化校园及社会文化环境

1.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高举保护未成年人旗帜,开展“绿书签”“网络安全”进课堂等宣传活动。强化“护苗”正面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校建设“护苗”工作站,着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创作、生产、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动漫、微视频等类文化产品,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电影院线等资源,为少儿文化产品展映、展演、展播提供条件,加强优秀少儿文化产品的数字化传播。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取缔“黑网吧”。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网信办、法院、检察院、文广旅局、教育局、公安局、市管局住建局融媒体,各乡镇

2.抓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思想,发挥平安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属地、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和学校四方责任,抓好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打造内外结合、整体防控、科技助力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及早发现、及时整改、有效化解、妥善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坚持依法治理、协同配合、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校园和谐稳定,周边秩序井然。学校、幼儿园周边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无酒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责任单位:委政法委、委宣传部、卫健教育局、公安局、文广旅局、市管局、住建局、民政局、烟草局、消防队各乡镇

3.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面向全未成年人及家长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推动未成年人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掌握家庭教育正确方式,促进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开展普法体验活动,各中小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创新形式,开展模拟法庭、法律故事讲演等活动,寓教于乐,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

责任单位:民政局、妇联、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乡镇

(六)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

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专业;家长科学育儿观念基本树立,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普遍建立,社会育人资源利用更加充分。

1.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要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创新日常沟通途径,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要用好社会育人资源,把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主动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依据不同基地资源情况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

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各乡镇

2.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建设,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要引导子女体验社会。家长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通过多种方式体验社会,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

责任单位:妇联、教育局各乡镇

3.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要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社区要面向中小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增强社会责任感。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支持社会有关方面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生审美鉴赏能力。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儿童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深化各类校外培训治理。

责任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1.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传

各类大众传媒增强社会责任感,热心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宣传报道,唱响主旋律,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融媒体,各乡镇

2.刊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

设计制作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新颖美观、生动活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在报纸、电视和电台的显著位置、重要时段刊播未成年人公益广告,通过大型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档、公交车(站点)等载体,广泛刊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明办、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直工委、文广旅局、发改局、融媒体,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未来工程、民心工程,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文明办要加强对本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级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与职能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营造良好氛围。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报道,积极制作刊播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建筑围挡等,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及时总结经验将相关信息上报文明办(联系电话:8989225,邮箱:zqwmb9@163.com)。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文明办将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考核指标,加强督导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本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奖惩,通过开展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强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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