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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司法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9-18 00:00:00 浏览次数: 2
     今年以来,枣强县司法局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构建“大维稳”格局,促进了全县社会事业的和谐稳定。迄今,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24件,成功调处1210件,移交14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85人,其中,解除矫正45人;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6名,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203件,法律案件201件,办理各类公证211件,办理司法医学鉴定10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
     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该局从强化组织建设入手,成立了枣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司法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在村(居)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形成了县、乡(镇)、村(居)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体系。同时,加强了对县、乡(镇)、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一是抓规范化建设。该局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工作奖惩考核办法》等10多项制度,编印了《社区矫正资料汇编》、《社区矫正知识手册》等文件资料,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矫正档案,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文本档案与电子档案并举,做到一人一档,并全部实施手机定位管理。针对不同矫正对象的罪行、家庭情况、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制定矫正方案,签订帮教协议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是抓制度化建设。主要抓了审前调查、责任追究、集中教育、考核奖罚等制度建设,并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落实,收到了明显成效。
     加强引导教育与帮扶矫正。一是注重思想矫正。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晓道德规范,遵守行为准则,熟悉法律法规,真正在思想上忏悔思过,行为上认罪服刑。二是注重法律教育。开展法律讲座,以案释法。发给社区矫正对象法律书籍和明白纸,强化法律意识。三是注重公益劳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四是注重心理沟通。推心置腹地给予帮扶解困,让他们感受到社会温暖,对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在落实承包地、安排就业、办理低保和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帮助的达20余人,使他们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加强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该局实行“四化”为目标的管理机制,即“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任务目标化、矫正教育人性化、接收管理链条化。对社区矫正工作中有关单位履行的职责进行细化、量化,明确检查和考核标准。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认罪态度、接受改造的程度等不同情况,因人施策,发现问题,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了矛盾激化,防止了重新犯罪。(山志、建彬、春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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