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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检察院五措并举倾情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9-24 00:00:00 浏览次数: 2
     今年以来,枣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检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五项措施,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情法交融,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充分发挥控告、申诉、举报的“窗口”作用,通过深入乡镇流动接访、开通网上举报系统、设立民生服务热线等便民措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始终站在群众的角度分析思考问题,用真情化解来访人心中的怒气,通过耐心倾听群众诉说,积极做好法律讲解、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于属于检察机关分内的诉求,尽快给予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而申诉人确实存在困难的信访案件,在做好析理说法的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其解决难题。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申诉案件15件26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把矛盾全部化解在了基层。
     宽严相济,积极化解邻里纠纷。对于农村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多做和解工作,慎用刑事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充分体现依法从宽的一面,努力营造邻里互谅互让、家庭和睦相处的和谐氛围。今年以来,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5人适用刑事和解而不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打防结合,着力净化发展环境。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行为。凡是涉农案件,均优先审查办理,做到快捕快诉,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的利益。共审查批捕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5件26人,提起公诉14件22人,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活动,引导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举办法制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本。
     惩防并举,确保基层组织廉洁。把查办农村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把惠农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作为惩办重点,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严厉惩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另外,结合所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强对乡镇和基层相关人员的廉政法制教育,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目前,结合办案发检察建议4份,开展警示教育讲座3场,举办法制培训10余次。
     帮扶共建,主动协调解决民困。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选派3名思想坚定、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的优秀干警进驻帮扶村,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解难题、办实事活动,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弱势群体生产难题和生活困难作为重点,从源头上减少各种矛盾。当了解到帮扶村群众为浇地发愁时,检察长积极协调电力、水务等部门,为村里分别配置了一台变压器和潜水泵,解决了燃眉之急。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工作队还组织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外出参观考察,种植果树200余亩。经驻村工作组积极跑办,目前进村路段的重修工程正在进行中。(吴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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