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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文化中心制度汇总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7-12 00:00:00 浏览次数: 36

图书借阅登记管理制度

1、图书室全天向读者开放

2、读者在图书室开放时间凭借书证借阅图书(其他出版物一般不外借)。

3、只能用本人的借书证借阅图书,每证一次可借阅2本图书,借阅时间不得超过20天。

4、图书室建立图书借阅登记簿,详细记录借书人信息,在借阅图书时收存其借书证。

5、读者借阅的图书要按时归还,不得相互转借,要注意保存和爱惜,不得丢失或污损。

6、读者在图书室阅览图书、报刊,要注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

7、读者丢失或污损了借阅的图书须照价赔偿。赔偿金由图书管理员代收、保管并登记

学习制度

(一)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

 (二)重点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宣传文化活动工作的业务知识等。

(三)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

(四)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必须事先请假,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把学习纳入每个同志年度目标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2、每日分上、下午两次在规定地点集中签到,不得请人代签或过后补签。 

3、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外出,不得离岗、串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4、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每日两次不定时到各科室抽查出勤情况,并进行登记。 

5、因公外出不能签到或需要提前离岗,需提前报告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核实无误后注明。 

6、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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