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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26 16:55:18 浏览次数: 8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枣强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群众需求,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有效提高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该检察院围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网瘾、防被骗等“五防”常识,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该检察院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平安度暑假,安全不放假》网络公开信,向广大中小学生温馨提示暑期交通安全、宅家用电安全、水上安全等重要事项,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助力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该检察院会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清朗暑假”网吧专项检查行动,到县域多家网吧进行实地走访,查阅上网登记台账、核实身份信息,重点对网吧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未成年人严禁进入”警示标识,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了网吧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为深入推进文明县城申创工作,该检察院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帮扶共建活动。在帮扶结对小区,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文明市民手册》、创城宣传页、普法宣传页等资料,向社会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履职、公益诉讼等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并征询了大家对创城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干警发现县城内某学校操场周边两台自动售货机存在管理不当、公示信息缺失等问题。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检察院立即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整治自动售货机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治设备周边卫生环境,落实定期消毒要求,完善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在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和《营业执照》编号、商品价格、监督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因该经营者不具备从业资质,目前,两台自动售货设备已被依法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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